安置型商品房与普通安置房有何区别?
据悉,安置型商品房是福州市全面推行货币化对接的安置模式,按照商品房运作模式组织开发建设面向被征收人定向销售的限价商品房。
与以往普通征迁安置方式不同,安置型商品房从用地供应、资金周转、货币补偿、安置回迁等四个方面较前者均有创新升级——
1、用地供应方式不同 更有品质
将原安置房规划用地转为安置型商品房用地,实行公开出让,价高者得。通过社会化运作方式,吸引大型品牌企业参与竞拍,实现在安置房项目中引入大型品牌企业,发挥品牌企业优势,减少开发环节,缩短建设周期(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应在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前开工),提升安置房建设品质。
2、旧改资金周转方式更快
旧屋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方式由财政全额负担,逐步转变为利用开发企业“土拍”资金和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缓解旧屋区改造资金压力,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一是安置型商品房用地实行公开出让,政府名列前茅时间收回土地出让金,统筹做为旧屋区改造启动周转资金,实现旧屋区改造项目征迁工作快速启动。二是安置型商品房作为面向被征收人定向销售的商品房,可以“无缝对接”国开行、农发行、农行等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大幅减轻货币补偿资金压力。
3、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更人性化
一方面提高货币补偿价格,有利于大幅提高货币补偿安置比例、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另一方面,安置型商品房实行限价销售,实现“低进低出”,鼓励被征收人按照商品房销售模式,回购安置型商品房,有利于减少房屋征收和回迁纠纷,促进房屋征迁工作顺利推进。
4、回迁交房方式更高效
安置型商品房按照商品房模式组织开发、建设和销售,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商品房销售合同办理交房手续,避免房屋征迁纠纷传导至安置房交付环节,影响安置房正常交付。同时,开发建设单位逾期交房应当按照商品房销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再支付逾期回迁费用,有效维护了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减轻财政资金负担。
安置型商品房如何进行购买?
据了解,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签订货币补偿安置协议后,持征收实施单位出具的购房单与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可购买不超过上靠标准房型面积的安置型商品房。
被征收人购买安置型商品房的,可根据购房单上注明的安置型商品房楼盘名称、房型面积、销售均价等相关内容,购买安置型商品房。
一、安置型商品房的实质
安置型商品房的实质是定向销售给拆迁户的限价商品房,今后福州拆迁将全面推行货币化对接安置模式,但此种货币化补偿并非以往赔付现金的补偿方式,而是建设安置型商品房,引导拆迁户购买,且在补偿面积内不受限购限售政策影响。
二、安置型商品房计价方式
1.安置型商品房卖多少钱?
销售均价=对应区域被征收房屋区位补偿价+全新框架结构一等房屋建安综合单价。(参考上述地块价格,目前为12841-18430元/平方米)
2.如果买安置型商品房,被拆迁房值多少钱?
拆迁补偿单价=按区位补偿价+被征收房屋不同结构建安综合单价×成新率。每平方比同区位安置型商品房销售均价少几百。
3.上靠房型超面积部分加多少钱?
超面积按照对应安置型商品房销售均价计价(12841-18430元/平方米)。
4.要现金赔多少?
对选择货币补偿款放弃购买安置型商品房的,依据评估情况,结合被征收房屋周边普通商品房调控价格,采取科学合理比例调节认定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价格。加之不再实行不超过区位补偿价30%的货币奖励标准,如果你不买安置型商品房而是要现金,只怕每平方的赔偿标准会低不少,拿到手的现金会少很多,况且如果拿现金去购房,同地段商品房或二手次新房的价格要比安置型商品房单价贵一倍,很是不划算。
三、拆迁补偿与以往有哪些不同
一是取消三项奖励:1.征收住宅房屋不再实行不超过区位补偿价30%的货币奖励标准;2.取消搬迁奖励(区位补偿价20%);3.取消异地安置奖励(降低两个地段等级安置给予区位补偿价10%的奖励)。
二是鼓励购买安置型商品房。按时搬迁并购买安置型商品房的,给予不超过差价款50%的优惠奖励(即对接价可以多加一点,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成新率,加150-960元/平方米,简单说来让你买一套安置房可以少补好几万)。同时,安置型商品房被拆迁等面积部分(含公摊补偿面积)给予不计层次系数的奖励(即:只要你按时搬迁,今后选高楼层不用加钱,层差是以5层为标准层,每上升一层加钱不超过50元/平方米,一般选购高层可以省下5-10万)。
简单说,只要你按时搬迁,买安置型商品房至少会便宜好几万。
三是拆迁店面不再实行用补偿款购买住宅安置房的补偿方式,改为实行产权调换(含异地安置)或者货币补偿。无法实行产权调换的,实行货币补偿。
四、福州目前有哪些配建安置型商品房的楼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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