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用地调整
根据《长乐松下片区首祉组团控规350182-39-C-11_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原39-C-11_2地块将被拆分为39-C-11_2和39-C-11_3两个地块,其中39-C-11_3地块的用地性质由一类物流仓储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
规划指标调整
根据调整后的规划,39-C-11_2地块的一类物流仓储用地的规划指标保持不变,而39-C-11_3地块的二类工业用地的用地面积为24000平方米,容积率为1.1-3.0,建筑密度为35%-50%,建筑系数不低于40%,建筑限高为24米,绿地率不超过20%。
调整必要性
此次调整的目的是为了缓解片区公用设施功能荷载和重点企业生产用水困境,推动企业附属配套设施尾水渗透处理项目的实施。调整后的39-C-11_2地块东北角将作为大东海尾水渗透处理项目的选址地块,以解决片区生产用水紧缺问题。
通过此次规划调整,长乐松下片区将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和环境,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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