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了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契税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将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公告还明确,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居民购房需求,缓解房地产企业的财务压力,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为市场注入了一股积极的信号。
- 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
- 住房交易契税
- 土地增值税
- 增值税
- 普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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